2025湖南郴州市北湖區(qū)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公告(60名)

2025年湖南郴州市北湖區(qū)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公告已發(fā)布,計劃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共60名,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的方式。報考人員先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完成后再對其實行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為報名成功人員。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5月8日8:30起至5月14日18:00止,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一套試卷)。公共基礎知識占60分,寫作占40分。湖南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發(fā)布如下:



2025年郴州市北湖區(qū)公開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公告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社區(qū)工作者建設的意見》(中辦發(fā)〔2024〕33號)和《中共郴州市北湖區(qū)委組織部、中共郴州市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關于印發(fā)〈北湖區(qū)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管理辦法〉的通知》(北社發(fā)〔2024〕4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我區(qū)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結合我區(qū)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F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共60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等見《2025年郴州市北湖區(qū)公開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計劃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二、公告發(fā)布
招聘公告及各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通過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czbeihu.gov.cn/)進行發(fā)布。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本人戶籍所在地為湖南省;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身體和心理健康能勝任工作;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和其他條件。
(1)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在1989年5月8日以后出生),取得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40周歲(即在1984年5月8日以后出生)。
(2)學歷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人員的學歷必須是國家承認的學歷并取得畢業(yè)證書。技工院校高級工班畢業(yè)生,可以按照大專學歷同等對待。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以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學歷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資格證書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時取得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屆畢業(yè)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5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試按照網上報名(含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擇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的方式。報考人員先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完成后再對其實行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為報名成功人員。
2.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5月8日8:30起至5月14日18:00止,網上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5月8日至5月16日18:00。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后,不得更改個人信息。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下同),電子身份證不作為本次考生的有效身份證。
(3)報考人員先通過報名網址(報名網址:https://gplvcl.fanqier.cn/f/hkzhbbzw)或掃描公告末尾的報名二維碼(附件3)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上傳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資格證、帶二維驗證碼(須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以上單個上傳文件不超過5MB。
(4)網上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為報名成功人員,報考人員可通過報名查詢網址(查詢網址:https://gplvcl.fanqier.cn/f/hkzhbbzw/query)或掃描公告末尾的報名結果查詢二維碼(附件4)查詢是否報名成功。
3.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
(1)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25年5月21日至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領取筆試準考證地點:北湖區(qū)政府檔案樓四樓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413辦公室(地址:郴州市北湖區(qū)駱仙西路2號。市內乘62路、23路公交車到北湖區(qū)駱仙小區(qū)站下;市內乘14路、65路、33路、29路、8路公交車到南嶺大道北湖區(qū)政府站下,沿南嶺大道走300米左右可達)。
特別提示: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領取準考證。如代領準考證的必須持代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報考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書。如沒有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準考證,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筆試準考證須保留到聘用結束之后。
4.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報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年齡、學歷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可咨詢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電話0735-2167956。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電話暢通,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聯系電話如有變更,應及時告知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
(4)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
(5)取消的招聘計劃數將于2025年5月22日在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2025年5月23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
(二)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筆試時長為150分鐘。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一套試卷)。公共基礎知識占60分,寫作占4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3.筆試注意事項。具體要求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紀律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管理,如發(fā)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參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筆試成績公布。適時在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三)資格復審
由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組織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報考人員本人進行。
1.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資格復審由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2.資格復審對象。所有崗位均按照招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情況,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往后進行遞補,資格復審通過人員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3.資格復審內容。資格復審對象須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順序進行整理:
(1)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好《2025年郴州市北湖區(qū)公開招聘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資格審查表》(附件2),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表格內簽名處必須為本人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需提供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查詢的帶二維驗證碼(須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非2025年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上查詢的帶二維驗證碼(須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標注報考崗位和姓名;
(5)筆試準考證原件。
4.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
(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不能按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的,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四)面試
1.面試組織。面試工作由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組織實施,北湖區(qū)委組織部與北湖區(qū)人社局指導。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在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3.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4.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式進行,時長10分鐘。
5.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6.面試評分幅度。所有面試評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qū)間評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對于考生拒絕回答或放棄面試,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擬聘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評分。
7.面試成績。采取計有效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本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8.綜合成績及排名。
(1)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當評分總分仍相同的,則按給予考生評分中最低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在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
(五)體檢
1.體檢工作由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2.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3.體檢時間、地點在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4.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以及吸毒史毛發(fā)檢測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yī)院繳納;不按規(guī)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6.結果公示。體檢結果在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六)擇崗
1.擇崗工作由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組織實施。
2.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進行擇崗(同等分數情況下通過抽簽序號確定擇崗順序),擇崗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1.考察組織?疾旃ぷ饔蓞^(qū)委組織部、區(qū)委社會工作部及相關街道(鄉(xiāng)鎮(zhèn))組織實施。
2.考察內容。重點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并將考察情況形成考察報告。
3.聯審要求。根據《北湖區(qū)村(社區(qū))“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北湖區(qū)“兩委”候選人聯審工作制度的通知》(北村社換屆辦〔2020〕1號)要求,由區(qū)委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對考察人選是否存在違法違紀問題進行聯審,聯審結果作為考察依據。
(八)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布。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統一匯總發(fā)布擬聘用人員公告,并通知招聘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一個聘期為5年。被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服務年限未滿3年離職的,按照每年5000元的標準向用人單位繳納違約金,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
五、聘期待遇
新進社區(qū)專職工作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按照《中共郴州市北湖區(qū)委組織部、中共郴州市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關于印發(fā)〈北湖區(qū)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管理辦法〉的通知》(北社發(fā)〔2024〕4號)文件精神依程序納入員額管理,享受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相關待遇。
六、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在北湖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查看各招聘環(huán)節(jié)相關信息。選聘單位不再單獨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擇崗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及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擇崗。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
(五)面試后,因體檢、擇崗、考察、擬聘人員公示前環(huán)節(jié)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同一崗位的每個空缺計劃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可遞補,直到補滿為止,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后不再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北湖區(qū)委社會工作部:0735-2167956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由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派出監(jiān)督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5-2163698。
九、未盡事宜由北湖區(qū)城市社區(qū)專職工作者招聘工作專班解釋。
文章來源:http://www.czbeihu.gov.cn/dtxx/tzgg/content_3889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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